名 稱 |
說 明 |
1.頂鍛試驗 |
需經受打鉚、鐓頭等頂鍛作業的金屬材料須作常溫的冷頂鍛試驗或熱頂鍛試驗,判定頂鍛性能。試驗時,將試樣鍛短至規定長度,如原長度的1/3或1/2等,然后檢查試樣是否有裂紋等缺陷 |
2.冷彎試驗 |
檢驗金屬材料冷彎性能的一種方法,即將材料試樣圍繞具有一定直徑的彎心彎到一定的角度或不帶彎心彎到兩面接觸(即彎曲180º,彎心直徑d=0)后檢查彎曲處附近的塑性變形情況,看是否有裂紋等缺陷存在,以判定材料是否合格,彎心直徑d可等于試樣厚度的一半、相等、2倍、3倍等。彎曲角度可為90º、120º、180º |
3.杯突試驗 |
檢驗金屬材料沖壓性能的一種方法。其過程是,用規定的鋼球或球形沖頭頂壓在壓模內的試樣,直至試樣產生第一個裂紋為止。壓人深度即為杯突深度。其深度小于規定值者為合格 |
4.型材展平彎曲試驗 |
檢驗金屬型材在室溫或熱狀態下承受展平彎曲變形的性能,并顯示其缺陷。其過程是,用手錘或鍛錘將型材的角部錘擊展平成為平面,隨后以試樣棱角的一面為彎曲內面進行彎曲。彎曲角度和熱狀態試驗溫度,在有關標準中規定 |
5.鍛平試驗 |
檢驗金屬條材、帶材、板材及鉚釘等在室溫或熱狀態下承受規定程度的鍛平變形性能,并顯示其缺陷。鍛平作業可在壓力機、機械錘或鍛錘上進行;亦可使用手錘或大錘。對帶材和板材試樣,應使其寬度增至有關標準的規定值為止,長度應等于該值的2倍。對條材和鉚釘,應將試樣鍛平到頭部直徑為腿徑的1.5~1.6倍、高度為腿徑的0.4-0.5倍時為止 |
6.纏繞試驗 |
該試驗用以檢驗線材或絲材承受纏繞變形性能,以顯示其表面缺陷或鍍層的結合牢固性。試驗時,將試樣沿螺紋方向以緊密螺旋圈纏繞在直徑為D的芯桿上。D的尺寸在有關技術條件中規定。纏繞圈數為5-10圈 |
7.扭轉試驗 |
該試驗用于檢驗直徑(或特征尺寸)小于等于10mm的金屬線材扭轉時承受塑性變形的性能,并顯示金屬的不均勻性、表面缺陷及部分內部缺陷。其過程是,以試樣自身為軸線,沿單向或交變方向均勻扭轉,直至試樣裂斷或達到規定的扭轉次數 |
8.反復彎曲試驗 |
該試驗是檢驗金屬(及覆蓋層)的耐反復彎曲性能、并顯示其缺陷的一種方法。它適用于截面小于等于120mm²的線材、條材和厚度小于等于5mm的帶材及板材。其方法是,將試樣垂直夾緊于儀器夾中,在與儀器夾口相互接觸線成垂直的平面上沿左右方向作90~反復彎曲,其速度不超過60次/min。彎曲次數由有關標準規定 |
9.打結拉力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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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試驗用于檢驗直徑較小的鋼絲和鋼絲繩拆股后的單根鋼絲,以代替反復彎曲試驗。試驗時,將試樣打一死結,置于拉力試驗機上連續均勻地施加載荷,直至拉斷。以試驗機上載荷指示器顯示的最大載荷(單位為牛頓)除試樣原橫截面面積所得商為結果。單位為MPa或N/mm² |
10.壓扁試驗 |
該試驗用以檢驗金屬管壓扁到規定尺寸的變形性能,并顯示其缺陷。試驗時將試樣放在兩個平行板之間,用壓力機或其他方法,均勻地壓至有關的技術條件規定的壓扁距,用管子外壁壓扁距或內壁壓扁距,以毫米表示。試驗焊接管時,焊縫位置應在有關技術標準中規定,如無規定時,則焊縫應位于同施力方向成90~角的位置。試驗均在常溫下進行,但冬季不應低于一10ºC。試驗后檢查試樣彎曲變形處,如無裂縫、裂口或焊縫開裂,即認為試驗合格 |
11.擴口試驗 |
該試驗用以檢驗金屬管端擴口工藝的變形性能。將具有一定錐度(如1:10、1:15等)的頂芯壓人管試樣一端,使其均勻地擴張到有關技術條件規定的擴口率(%),然后檢查擴口處是否有裂紋等缺陷,以判定合格與否 |
12.卷邊試驗 |
該試驗用以檢驗金屬管卷邊工藝的變形性能。試驗時,將管壁向外翻卷到規定角度(一般為90º),以顯示其缺陷。試驗后檢查變形處有無裂紋等缺陷,以判定是否合格 |
13.金屬管液壓試驗 |
液壓試驗用以檢驗金屬管的質量和耐液壓強度,并顯示其有無漏水(或其他流體)、浸濕或永久變形(膨脹)等缺陷 鋼管和鑄鐵管的液壓試驗,大都用水作壓力介質,所以又稱水壓試驗。該試驗雖不是為了進一步加工工藝而進行的試驗,但目前標準中習慣上還稱它為工藝試驗 |